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贸区正定片区分局,市特种设备技术检查中心,市特种设备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国市监特设发〔2023〕46 号)及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电梯按需维保试点工作的通知》(冀市监函〔2025〕339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市电梯安全管理实际,我局起草了《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电梯按需维保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征求意见建议。
一、请各单位结合辖区电梯安全监管、维保市场治理及应急处置工作实际,对《征求意见稿》中的工作目标、实施阶段、入围条件、申请审批流程、退出机制、工作要求及附件内容(含系统功能、承诺书模板、申请表、月度报告模板)进行全面研究,重点关注条款的可行性、针对性及与现有工作的衔接性。
二、若提出修改意见,请逐一标注具体条款,说明修改理由及建议方案。
三、请于 2025 年10月24日17:00 前,将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及电子版(Word 格式)一并报送至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王晓伟
联系电话:0311-66167070
附件: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电梯按需维保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pdf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 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