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石家庄市电梯按需维保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11月27日,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电梯按需维保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梯按需维保试点工作,旨在引导使用、维保单位从“注重维保过程”向“注重维保效果”转变,实现我市电梯维护保养水平和电梯安全运行质量双提升。

全市范围内,在公众聚集场所以外使用的垂直电梯,符合申请条件的均可参加试点。获得试点资格电梯,维保周期采取“阶梯式延长”的方式,第一年内,现场维保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个月。每个试点单位的第一个试点周期到期前以及每年年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根据电梯维保单位全覆盖考核抽查和分级评价结果、“电梯按需维保智慧物联管理系统”运行数据等信息以及使用、维保单位意愿等,对参与试点的维保单位做出延续试点或退出试点的决定。

通知提出,申请试点按需维保的电梯,要处于检验(检测)有效期内,且信息已经纳入河北省特种设备综合管理系统和河北省电梯智慧监管平台。

通知要求,在试点工作开展和推广过程中,全市涉及电梯安全的相关各方应共同努力,通过依法监管、政策引导、技术支撑、公平竞争、市场调节、整合升级等多种措施和路径,加快扶持管理基础好、维保质量优的企业做大做强,加快将安全管理水平低下、维护保养质量不高的企业淘汰出石家庄维保市场,加快扭转我市维保单位过多、市场秩序混乱、低价恶性竞争,以及“走过场”“假维保”“质量差”等不良局面,大力规范全市电梯维保市场秩序,切实提升我市电梯安全运行的整体水平。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电梯按需维保试点工作的通知.doc